山东法制传媒网:(鲁伟 孙运涛)在开展货车违法行为期间,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结合自身实际,提早部署,提早动手,认真落实统一行动的各项措施,将统一行动的各项工作层层分解细化,责任到人,确保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统一行动日取得预期效果。
一、提早进行动员。大队做到头脑清醒,认识到位,责任明确,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路面管控力度,严查突出违法行为。大队加强路面管控力度,专门部署强化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严查严处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无证、驾驶报废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十大野蛮危险驾驶行为。并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站点,加强对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和违法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安装的要责令及时安装,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当场予以处罚,对存在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一律处理后,方可放行。
三、搞好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大队提前主动邀请县内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现场采访,及时报道统一行动情况,切实发挥社会舆论和监督作用,努力争取社会的广泛关注、理解和支持,扩大专项行动的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同时,依托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临时执勤点以及收费站、加油站等向过往货车逐车发放《致全国货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和《货车安全驾驶提示》,让货车驾驶人周知专项行动措施,提高守法驾驶的自觉性。(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