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12月30日,山东省聊城交警发布警情通报,男子袁某某出事故后向民警出示伪造的驾驶证被识破,其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经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批准刑事立案,2021年12月29日,袁某某被刑事拘留。
据通报,12月29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交通犯罪侦查大队刑事拘留1名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的犯罪嫌疑人袁某某(男,31岁,阳谷县阿城镇人)。经查,11月27日19时44分,袁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PB**71的小型汽车,在聊城市东昌府区张飞工业园经一路与纬二路路口与步行的刘某某发生碰撞,致刘某某受伤,车辆不同程度损害。12月2日在处理事故时,袁某某出示伪造的驾驶证,被东昌府区事故科民警当场查扣,并上报至交通犯罪侦查大队。经侦查,袁某某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12月15日经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批准刑事立案,2021年12月29日,袁某某被刑事拘留。
聊城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想要驾驶车辆上路行驶,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参加培训、考取驾驶证,莫要心存侥幸心理。驾驶证属于身份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伪造变造,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聊城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而行,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