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济南长清交警:方便出行的共享助力车占道堵路开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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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交警联合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针对近期市民反映的摩托车“炸街”“飙车”、改装、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11月16日上午,山东省济南交警支队联合特警大队、禁毒大队在历下区解放桥路口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机动车非法改、拼装机动车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济南历下交警大队千佛山中队副中队长徐威介绍,摩托车稳定性差,遇到紧急情况,难以控制,安全系数低,同时,部分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追逐竞驶、噪音扰民、争道抢行,无证、酒驾、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驾驶行为,危害交通安全,影响社会秩序。针对泉城路、黑虎泉西路等摩托车通行相对集中的路段,济南交警持续开展不定期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又组织了大量警力,对此区域的违法驾驶人进行“回马枪”式的查处,进一步强化治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人,要遵规守法出行,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徐威说道。
 
  据了解,此次行动除了执勤交警外,还有禁毒民警对现场查处的驾驶人进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驾驶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特警现场维护整治秩序。
 
  通过16日上午的检查整治,济南交警累计检查各类摩托车20余辆,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1起,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3起,毒检筛查5起。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摩托车受到很多年轻人青睐。但是部分驾驶人为追求刺激和声浪效果,选择改装加大排量气管或将原有的排气管消音装置抽除,行驶中来噪声巨大,尤其是夜间,严重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甚至有个别车主铤而走险,购买一些没有正规手续,无法登记挂牌的俗称“水车”的摩托车。饮酒后驾驶、服用管制药品等驾驶更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济南交警提醒,想要体验驾驶摩托车的乐趣,驾驶人需要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资格方能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购买摩托车后必须尽快进行注册登记(挂牌),悬挂车辆号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上道路行驶。(山东省济南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