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菁)11月4日至5日,招远辖区清晨普降大雾,5日又逢寒衣节,车辆流量大部分地区能见度较低,给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安全隐患。为保障雾天道路交通安全,招远交警大队立即采取大雾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应急措施,全力以赴战浓雾、防事故、保畅通。
一是在城区针对车流量大、易堵塞的主要路口,在河东路口、河西路口、温泉岗等交通枢纽路口开展定岗疏导指挥,确保过往车辆畅通无阻;在温泉路、罗峰路、泉山路等主要路段开展流动巡逻,压速度保安全,提醒过往车辆开启雾灯、减速慢行。二是在国省道、乡村道路,对辖区206国道、228国道、海莱路、龙水路等重点路段安排警力开启警灯,通过喊话提示和前导压速等方式,防止事故发生;针对部分群众非法占道买卖果品,由辖区中队负责,组织民警固定守候,进行清理和看管,同时采用开启警灯、利用喊话器喊话等方式,对来往进行交易的车辆进行疏导、分流。三是组织民警在城区外围陡坡、急弯、桥梁等危险区域和事故易发路段开展巡逻管控,警示过往车辆安全行驶,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畅通无阻;同时,在各中小学校周边路段安排警力疏导,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通行。
直至上午10时许,雾气才渐渐削弱,道路交通完全恢复畅通。降雾期间,道路交通秩序持续保持安全畅通。(山东省招远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