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海)10月20日上午8时40分,山东青岛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队指挥室接到群众报警,一辆小型私家车和一辆集装箱货车行驶至辖区沈海高速黄岛段时发生刮蹭碰撞。接警后,指挥室民警迅速调度巡逻警车前去处置。
巡逻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丰田小轿车横停在路面上,车体前后位置已经被撞的七零八散,现场一片狼藉,另外一辆集装箱货车在发生事故后已经移至前方应急车道,车体左侧轮胎破裂。
为了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及时疏通路面交通。巡逻民警在拍照取证后立即采取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民警一边在现场摆放反光锥桶警示过往车辆注意减速慢行;另一边协调路政救援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并将受损严重的小轿车拖离高速。
经了解,该起事故发生之前,小轿车驾驶人马某因在行车过程中来回变道和超车,操作失控后车辆先是撞向中央隔离带,遭反弹后原地旋转,之后撞向旁侧的集装箱货车,致使货车左侧第二轴轮胎爆破。万幸的是,在安全带和安全气囊的保护下,驾驶人马某并没有受伤。
由于小轿车驾驶人马某在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其它车辆的正常行驶,且引发了该起事故,民警判定驾驶人马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赔偿损失,当事双方驾驶人对事故认定无异议,并且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车时,要注意观察周围行车环境,并提前作出预判,不要随意来回变换车道行驶,变换车道前要做到开启转向灯,观察后视镜,确保不影响其它车道的车辆正常通行后再完成变道动作!(山东青岛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