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洪国 闫学娟)为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事故伤亡率,10月26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李化宝同志带领宣教中队在角沂社区开展“一盔一带”、反诈宣传活动。
现场,大队设置交通安全宣传站,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抽纸、鼠标垫、围裙等小礼品,向群众介绍“一盔一带”安全出行、反诈防骗等方面的安全知识,着重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驾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讲解,并针对群众提出的各类交通安全问题做了细致解答,提醒社区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随后,大队和角沂社区村委向社区居民免费赠送头盔。民警现场演示了头盔的正确佩戴方法,告知大家骑行电动自行车时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头盔,是驾乘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的“护身符”,对于驾乘人员人身安全起到关键性保护作用。社区居民表示:“过去我们认为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速度不快,骑行时没有必要戴头盔。今天听了交警的讲解,知道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危害性。安全头盔关键时候能保命,我们今天领到了头盔,以后会养成佩戴头盔的好习惯”。(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