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济南长清交警:方便出行的共享助力车占道堵路开展整治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交通 > » 正文

山东济南章丘交警侦破“10.24”交通肇事逃逸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山东省济南章丘公安交警努力践行初心使命,积极聚焦公安交管工作主责主业,从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出发,提升防风险、保安全、保畅通、促改革、惠民生的交管业务工作实效,用实际工作成效展示“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断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
 
  近日,刁镇街道张家闸村党支部将一面印有“人民卫士 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章丘区交警大队刁镇中队,对中队民警侦破“2021.10.24”交通肇事逃逸案表示感谢。
 
  案件回顾
 
  2021年10月24日11时52分许,刁镇中队接电话报警称在刁镇泥桥村南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严重。接警后民警李磊带辅警纪经彬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受伤躺在地上,经120现场确认身体多处骨折、头部遭受重创无法言语,肇事车辆逃逸。
 
  经现场勘察得知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由北向南逃逸,从现场捡取的汽车标志来判定是一辆汉唐牌电动四轮车,随即去泥桥村调取监控并发现了此肇事车,但由于肇事车辆无号牌搜寻难度大,案件侦破难度很大。
 
  在事故现场,闻讯赶来的受害者家属痛苦不堪,受害者村支部领导更是无奈的摇头和办案民警说:“她是我们村的低保户,本来生活就困难,又伤成这样,以后可怎么办!”鉴于案情复杂,章丘区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机制,全力侦破“2021.10.24”交通肇事逃逸案。
 
  攻坚克难 ,苦心不负
 
  本着案件必破的决心,大队迅速对案件侦破工作进行部属,安排优势警力,要求办案民警无论面对多大困难,都要尽早破案,绝不能让肇事者逍遥法外!
 
  办案民警通过去汉唐车辆专卖店了解车辆买卖情况,并到村里逐一排查挨户走访。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经过大量排查走访后发现重要线索,民警李磊、张秀奇、姜绍华立即赶赴邹平追寻嫌疑人和嫌疑车,并于25号傍晚成功在邹平明集西宋村抓获肇事逃逸驾驶人和车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二天的不懈努力,10.24刁镇泥桥村无牌四轮电动轿车伤人逃逸案成功告破。肇事者宋某交代了肇事逃逸的全过程,等待宋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伤者所在村干部:“非常感谢您们的帮助,要不是你们的帮助,伤着一家生活将更加困难!”
 
  办案民警李磊:“侦破案件,严惩肇事者是我们事故处理民警的职责!”
 
  法律链接:
 
  1、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
 
  2、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警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立即停车,查看有无人员伤亡,同时应该及时报警,如果造成人员受伤的,还应该拨打急救电话。在等待交警到场的过程中,应保护事故现场,关注受伤人员的情况。交警到场后,应配合交警的调查,如实讲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在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依据自己在事故当中的责任份额承担赔偿责任。(山东济南章丘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