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经过三十余天的抢救,伤者终于转危为安。抢救结束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交警大队救助站将10万元救助金交到边某某家属手里,帮助伤者渡过难关。
2021年8月9日14时30分,荆某某驾驶晋M*****号重型半挂车沿临淄区凤凰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宏达路路口以北,与由西向东过马路的路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载边某某)相撞,致路某某死亡,边某某受伤,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边某某被诊断创伤性休克、开放性颅脑损伤重型、左耳廓损伤、左耳廓挫伤、胸腔积液、肺部感染、胸腔积液、多处骨折被淄博市立医院ICU病房抢救,一度昏迷达未醒,所需医疗费用巨大。
办案民警了解到路某某与边某某为夫妻关系,事故中老伴当场死亡,老人有一儿一女都没有正式工作,儿子60多岁了还靠平时给别人送货维持家庭生计,面对每天好几万医药费着实让这个困难家庭无力承担。
事故处理民警得知情况后,及时将这一情况反馈给支队救助基金工作站,现场开具垫付通知书并协调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抢救伤者。 同时临淄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员:为了自身和家人的幸福,上路行驶请务必佩戴安全头盔、各行其道养成文明安全的出行习惯。(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