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济南长清交警:方便出行的共享助力车占道堵路开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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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西交警持续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整治行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文明始于心,创建始于行
 
  文明交通既是城市形象的名片
 
  也是城市文明的标志
 
  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
 
  这座城市的整体形象
 
  摒弃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
 
  是我们每一个人共同的责任!
 
  斑马线是生命的“安全线”、城市的“文明线”,为营造浓厚的文明礼让氛围,引导驾驶员形成良好的驾车习惯,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9月8日,莱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莱西月湖商城步行街、莱西早市等车流和人流密集地段设置设置执勤点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整治行动,引导司机文明驾车,礼让行人。
 
  “教育+处罚”相结合
 
  摒弃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
 
  “看到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时要注意礼让,这不仅是为别人的安全负责,更是为自己的安全负责,下一次一定要注意……”,在莱西月湖商城步行街路口,民警对不礼让斑马线的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给予扣三分罚款50元的处罚,严管态势下促进礼让习惯的形成。
 
  烟台路中队负责人张春荣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礼让斑马线是驾驶员一种最基本的意识,能够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到斑马线之前应当提前减速,做好停车让行准备,无行人横过时低速通过;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的,机动车需在人行横道前行车,让行人优先通过。当然,除了对机动车作出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时,应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不要走走停停,文明交通,需要司机和行人换位思考,共同努力。大家都从自己做起,我们的城市交通才会越变越好”。
 
  没错,礼让斑马线不仅是文明行为,更是法律规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小编也了解到,对于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工作,交警部门在深化路面管控强度,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基础上,下一步将会对违反车辆持续进行集中曝光,旨在将礼让精神传达至每一位驾驶人,使文明城市创建推向深入,市区道路环境更加文明有序。
 
  车让人,人守法
 
  摒弃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
 
  礼让斑马线、尊重行人、以人为本
 
  反映的不仅是驾驶人的素质
 
  折射的更是城市文明和汽车文明
 
  礼让斑马线
 
  既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
 
  更是对法律的践行与恪守
 
  车让人,人守法
 
  如何礼让斑马线呢?
 
  快来看一下吧!
 
  很多人有疑问,
 
  车辆怎样才算做到礼让斑马线呢?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5、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6、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得的处罚。
 
  7、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8、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斑马线礼让”
 
  让出的是驾驶员和行人对文明的共识
 
  长期以来
 
  斑马线的一边是行人对驾驶员斑马线不礼让的指责
 
  另一边是驾驶员对行人“中国式过马路”的诟病
 
  围绕着“斑马线”
 
  双方只有互相体谅,文明礼让
 
  才能在文明的考试中“合格”
 
  下一步,莱西交警也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
 
  让大家在潜移默化中遵从规则、向往文明
 
  使礼让斑马线成为一种习惯,让出行成一种快乐!(莱西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