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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谷石佛:解答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咨询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陈燕铭 邢丽丽)
 
  【咨询内容】
 
  阳谷县石佛镇宋庄村民宋某某的半挂车在行驶过程中与其他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当地交通警察支队就本次事故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宋某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另一辆车驾驶员贾某承担主要责任,宋某某就车辆损失和施救费用多次向贾某索要,贾某一直推脱至今,没有赔偿。
 
  【解答过程】
 
  本起咨询设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了解,宋某某、贾某某都在各自的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车辆损失险及不计免赔险种。村民宋某某有两种解决办法,第一种,由于宋某某在本次事故中对于事故的发生占有事故责任,车辆已出险,宋某某可以基于个人与投保的保险公司之间的形成的保险合同关系主张保险赔偿,最重要一点保险合同赔偿是全额赔偿而非根据事故责任比例赔偿部分事故损失;第二种,贾某某在宋某某可以基于贾某某在交通事故中认定责任主张70%的赔偿比例,车损及施救费主张让贾某某驾驶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补充一点,由于宋某某驾驶的车辆为营运车辆,宋某某可以主张车辆因交通事故停驶期间的停运损失,但是第二种矛盾比较突出,建议采取第一种方法尽快解决突出问题。
 
  【案例点评】
 
  该起咨询涉及道路运输中的交通事故问题,属于比较常见的问题,事实很清楚,事故中占有过错责任,且在保险公司投有保险,遇到问题比较好解决。(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石佛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