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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南交警:增强民警“三个意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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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鲁伟 孙运涛)为进一步提升民警规范执法的能力,消除民警在执法活动中的畏难情绪和后顾之忧,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从增强民警“三个意识”入手,充分调动执勤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促使民警工作热忱高涨,群众对民警执勤的满意率和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率明显提升。
 
  一、通过换位思考增强民警“服务意识”。针对个别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以管人者自居”的想法,并由此引起的在执法过程中态度不文明、用语生硬,缺乏人性化管理等情况的发生,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多进行换位思考,即执勤时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问题,经常扪心自问一下,如果自己身处这样的情况下会如何处理,逐步在民警心中养成“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的意识,从而主动地在为民服务的内容、措施上做文章,在为民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同时强化民警的工作责任感,要求每一位民警时刻都能认清自身的责任,时刻提醒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要诚心诚意待人,尽心竭力做事,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和进取精神。
 
  二、通过法制学习增强民警“用法意识”。大队结合大练兵活动,广泛掀起“学法用法”热潮,一是邀请相关职能部门的民警,到大队为民警上业务课程,讲解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违法行为中应使用的规范操作程序,以及容易因忽视规范操作所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进一步增强民警对各项业务流程的理解和掌握。二是由大队事先对平时出现的典型案例,以及民警在执勤中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在例会上挑选部分案例供全体民警进行讨论、讲评,以提高民警执法水平,扭转民警遇事束手无策、不善于拿法律武器维权的不利局面。
 
  三、通过提升素质增强民警“自我保护意识”。为切实保护民警的自身安全,减少各类不必要的伤害事故,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大队除强调文明值勤、严格执法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全体民警的教育,提高民警的自我防范意识。一是通过增强横向沟通,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对交警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遇有重大专项行动,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民警遇有棘手问题,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求助,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失控,切不可情绪用事、自行决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后果。二是教育民警养成平等待人的意识,杜绝歧视外来人员和在执法管理中不公正事件的发生,避免造成与群众对立。三是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政治敏锐性要强、头脑要冷静、处置要机智灵活,坚决听从指挥。四是依法执法,讲程序,讲规范,讲文明,务求在执法过程中态度和蔼、语言亲切、行为规范,使人民群众满意。(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