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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北交警:春节查获酒驾醉驾15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月军 陈媛媛)春节期间聚会增多,喝酒在所难免,请广大驾驶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拒绝酒后驾驶。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2月15日,山东省青岛市北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勤务,扎实开展酒驾、醉驾治理集中统一行动,为群众欢度春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中,执勤交警强化路面查控力度和密度,不给“酒驾者”可乘之机,逢车必查、逢疑必检,加大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并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行动始终。积极向每一位驾驶人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对来往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酒驾、醉驾,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2月14日晚22时30分许,青岛市北交警在山东路鞍山路路口处设卡开展酒驾整治行动。这时,一辆黑色小型轿车从杭鞍高架路山东路下桥口缓慢行驶至辅道,离交警查车点还有50米左右突然将车停在路旁,这时引起了交警的注意,见状,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车辆后,对坐在主驾驶位置的女士进行询问,这位女士矢口否认酒后驾驶,称停车是因为自己在看导航,交警让其下车接受检查,经执勤交警再次询问,这位女士承认自己不是驾驶员,刚才看见交警查车,在车内偷偷换了座,随后民警对车内坐在后排的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100ml,经执勤交警调取前方过车卡口记录,证实是该男子酒后驾车。
 
  2月18日凌晨零点21分,一辆车牌为鲁BD7D**的灰色小轿车沿辽阳西路西向东行驶到查车点,交警按照规定上前对该驾驶员进行检查,该驾驶员神情紧张,经现场检测有酒驾嫌疑,按照规定将其带到警车上进行进一步测试,经测试该驾驶员吹气值为59mg/100ml,该驾驶员当场承认自己酒驾。经现场查询2013年已有一次酒后驾驶,本次酒后驾驶属于第二次酒驾,根据交通法规定,该驾驶员将被依法吊销驾驶证,罚款一千元,处十日以下拘留。
 
  2月18日凌晨零点许,交警还查获一名涉嫌醉酒驾驶的驾驶员,经呼气检测,数值高达386mg/100ml。目前,该名驾驶员已被民警带到医院抽取血样进行酒精检测,他将面临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证,并拘役六个月以下的严厉处罚。
 
  春节期间,市北交警共计查获酒驾11起,醉驾4起。
 
  为了更好地团圆,所有驾驶员应时刻牢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一时的侥幸,面临的是惨痛的教训,过年适当饮酒,但酒后决不能驾车,酒驾的交通违法处罚,你真的承担得起吗?安全出于警惕,事故源于麻痹,酒后禁驾的思想一定要扎根在心中。(山东省青岛市北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