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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交警开展11月“五大曝光”警示教育 2人被终身禁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白继农 姜倩) 11月23日,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动,对“突出交通违法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等公示曝光,重点曝光一起工程运输车造成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广大驾驶人守法文明驾驶。
 
  突出交通违法车辆,重点对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及一次记12分重点车辆进行了曝光。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共8813辆,其中旅游客运车14辆、公路客运车5辆、重型货运车3779辆、营运车4779辆、危化品运输车215辆、校车1辆;一次记12分的重点车辆有219辆,其中重型货运车102辆、营运车116辆、危化品运输车1辆。
 
  重点曝光了1起工程运输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今年3月6日12点52分,王某椿驾驶工程运输车鲁Q879AR号重型自卸货车,沿沂源县荆山西路由西向东行至螳螂河西路十字路口处,在向螳螂河西路右转弯时,将朱某莉骑行的悬挂淄博0228372临号牌的二轮电动自行车撞倒,造成车辆受损,朱某莉当场死亡。
 
  事故中,王某椿驾驶重型自卸货车驶入禁行道路,行至路口右转弯时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不够的违法行为,直接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确定王某椿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朱某莉无责任。
 
  曝光了1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张店区湖南路大王村路口路段穿越村镇,车辆、行人穿行较多,冲突点多,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目前,各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联合整治。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广大群众,途经此路段时,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按照路段交通标志、标线以及规定速度通行,确保出行安全。
 
  淄博市高危风险企业996家,其中,纳入红色监管企业61家,纳入黄色监管企业935家。
 
  2名终生禁驾人员被曝光。张某云因交通肇事逃逸并构罪被终生禁驾,胡某超因醉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罪被终生禁驾。(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