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菁)为进一步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措施,提高电动车辆的纳管率,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带牌销售”工作,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山东省招远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到电动车专卖店挂牌网点开展检查,把好源头管控关。
在挂牌网点,民警询问了电动自行车销售情况,对销售的电动车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等问题,现场检查了号牌发放和登记情况,要求销售商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代办业务要求发放号牌。在销售网点,民警向企业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调了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重要性,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前来购买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此次行动,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交易市场,从源头上杜绝了非法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山东省招远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