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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高新交警用“事故救助基金”为伤者护航生命安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婷婷 高明倩)8月28日下午,山东省滨州市高新区高十路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孙某某在事故中受伤较重,由于其家庭条件困难,难以承受大额抢救费用,高新交警大队为其申请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24765元。
 
  28日18时22分许,李某某驾驶重型货车沿高十路(滨博大道)由南向北行驶时,与沿高十路拐弯的孙某某驾驶的电动四轮车发生事故,造成孙某某受伤,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高新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迅速出警勘查现场,第一时间固定现场证据,并为伤者开辟“绿色通道”,紧急护送伤者入院治疗。经医院检查,此次交通事故造成孙某某肋骨、锁骨、脊椎多处骨折,伤情较重,急需住院治疗。
 
  随后,民警了解到,货车保险恰巧事故当天逾期,伤者孙某某家庭条件困难,难以承受大额抢救费用,办案民警经向上级部门汇报请示,决定为其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协助伤者家属办理手续。9月11日,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为孙某某垫付抢救费用24765元,保障伤者得到及时抢救治疗。(山东省滨州市高新区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