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青岛李沧交警将走失男童安全送至回家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交通 > » 正文

山东聊城交警支队公布最新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晶)11月18日,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公布最新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共10人“上榜”。记者从这份名单上看到,被终生禁驾的10人均为男性,其中最小的是一名“95后”,只有22岁,驾龄也只有1年,持C1驾证,禁驾原因为肇事后逃逸。“上榜”的10人均因交通肇事后逃逸或酒后驾车出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具体名单如下——
 
  公布禁驾名单的同时,聊城交警部门还通报了两起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广大驾驶人。
 
  案例一
 
  2017年08月18日17时20分许,窦某超酒后驾驶鲁P7**17号小型客车沿聊城市广平乡于海子公路由东向西超速行驶至西街路-于海子村附近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张某义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张某义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聊)公(刑)鉴(毒)字[2017]186号毒物毒品检验鉴定报告在窦某超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79.3mg/100mL.
 
  经调查,窦某超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观察不当,操作不规范,酒后驾驶机动车且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该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11月12日窦某超被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2019年2月1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窦某超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17年9月16日19时40分许,黄*付无证驾驶无牌号五征牌三轮汽车,沿聊位路周店闸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聊位路周店闸(京杭运河河北沿孙堂干渠桥东),与行人席*芝肇事,致席*芝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黄*付驾驶肇事车辆逃逸。
 
  事故发生后伤者家属于17日上午到事故科报案。值班民警接到报案后感觉事态严重,立即复核现场实施勘查,开展调查走访,不放过任何蛛丝蚂迹。经走访发现七级镇于庄村黄*付有重大嫌疑。9月18日上午将黄*付抓获,在证据面前黄*付对肇事逃逸经过供认不讳。
 
  经调查,黄*付无证驾驶无牌号三轮汽车肇事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4月16日被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18年5月24日经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批准作出对黄*付终生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