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栾心龙)2017年即将结束,一年来,山东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保持对醉驾、酒驾的高压整治态势,并坚持公开对社会实名曝光酒司机。12月26日,青岛公安交警部门曝光了近期查处的33名酒司机,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此次曝光的“酒司机”是2017年内第22批也是最后一批被交警部门集中曝光的的酒司机。
另外,青岛交警部门盘点出8类酒司机典型案例,基本包含了交警查获的常见酒司机类型,这些酒司机各有各的酒驾理由:有无知型的,有无畏型的,有急事型的,甚至还有暴力型的……随着“拒绝酒驾”观念更进一步深入以及执法力度的进一步加大,酒驾违法行为大幅减少,但是查处总量仍居高不下,酒驾给驾驶人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依然存在。对此,交警部门将在2018年继续高压整治醉驾、酒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无知型酒司机
不知酒驾摩托也算违法
12月25日晚,市南交警大队火车站中队在辖区设点夜查,一男子因驾驶无牌摩托车被交警拦下,现场对答暴露出的是对法律和安全驾驶的无知。
25日晚10点10分左右,交警在云南路与广州路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此时一男子骑着一辆摩托车沿着云南路西向东方向行驶至查车卡口,因为摩托车没有悬挂号牌被执勤交警拦下。看见自己被交警拦下,该摩托车驾驶员赶紧承认错误,嘴里不停地说摩托车确实没有牌照,知道错了,不停地解释着机动车号牌的事,但对口中散发的酒味却一字不提。
交警问道:“有没有喝酒?知不知道酒后不能驾驶车辆?”一直只关心号牌的驾驶员范某某愣了好一阵,才尴尬地憋红了脸。据摩托车驾驶员范某某称,自己当晚就喝了一瓶啤酒,但万万没有想到喝一瓶啤酒骑摩托车居然也算酒驾,这个确实没想到。随后经测试,范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交警现场对违法摩托车进行查扣,范某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的处罚。
胆量型酒司机
揣个D证就敢开小客车
12月25日晚,李沧交警大队在重庆中路与延川路口设岗执勤,23时15分左右,一辆车号为鲁B21L××的白色宝骏牌的小型客车沿重庆中路南向北方向行驶至距离民警约30米处突然靠右停车,民警立即上前查看,驾驶员李某下车后支支吾吾,不能出示驾驶证,只能出示行驶证和身份证,且身上带有一股比较重的酒味。
经测试,其呼气测试酒精含量4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李某持有“D”证,也就是说李某仅仅具备驾驶三轮车的资格,而没有驾驶小型客车的驾驶资格。李某表示,自己在老家会开小汽车,当晚喝了点酒,胆子一大就开着车上路了,没想到被交警查着了。民警现场为其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依法暂扣其车辆,他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准驾车型不符及未携带驾驶证三项违法被合并处以罚款2050元、记25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暴力型酒司机
现场闹事妨害公务被拘
12月24日晚,高新区交警大队三中队在岙东路新悦路路口设岗查车。19时40分许,李某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来到路口,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摇下车窗后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鼻而来。民警要求李某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但李某一直不配合执法,不下车也不出示相关证件,并让副驾驶的乘客下车阻挠民警执法。
民警再三告知李某配合执法,李某不仅不配合吹气检测,还使用暴力推搡、拉扯执勤民警,执勤民警手部多处被抓伤。最终,执勤民警合力将李某控制住并对其进行了酒精吹气检测,经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目前,李某因酒后驾驶被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因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经了解,李某,33岁,在高新区一工地上班,当天晚上和朋友一起吃晚饭,席间喝了点酒,准备开车回工地宿舍休息途中被执勤民警依法查获。
演员型酒司机
现场被查后装“心脏病”
12月14日晚,青平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二中队在即墨西出口进行夜查行动。22时10分左右,突然过来一辆黑色奥迪牌轿车,企图蒙混过关,司机说有急事要走,打开车窗后,民警闻到车内很浓的酒精味,随即让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但是驾驶员不配合民警,在车内装心脏病,不进行酒精测试,还不出示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民警发现这名驾驶员企图逃避检查,为防止驾驶员驾车逃逸,民警先收了车钥匙,将车辆停在安全地点后,拨打急救电话让120救护人员赶到现场,现场进行抽血,再给驾驶员治“心脏病”。驾驶员一看无法过关,遂主动进行了酒精检测,其检测值为37mg/100ml,民警再一次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驾驶员仍然不配合,说驾驶证和身份证都没带,当民警表示将对车辆进行扣留时,驾驶员才掏出了驾驶证,完成了签字。
无畏型酒司机
开改型半挂高速上醉驾
12月23日晚,胶州湾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黄岛东收费站开展酒驾专项整治。21时40分,陈某驾驶车号为鲁UE5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驶出收费站,民警对其例行检查,发现此车涉嫌加长改型,于是将驾驶员陈某带至执法站内调查。进入执法站后,民警要求陈某出示驾驶证,陈某眼神躲闪,并以忘带驾照为由拒不出示,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陈某的身上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酒味儿,怀疑其有酒驾嫌疑,于是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令民警大吃一惊,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标准!
因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民警依法扣车并进一步落实其身份,在要求陈某收拾车内贵重物品时,从其随身携带的包中发现了他的驾照,陈某也承认自己当天中午喝了不少白酒,觉得晚上开车应该没事儿,没想到这么晚在收费站还能遇到交警查车。陈某将因醉酒驾驶营运车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十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重新取得驾照后也不能再驾驶营运车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