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张希文)山东兰陵县结合辖区实际,联合公安、交警、交通、城管执法等部门,集中开展三轮车非法载客专项治理,使城区三轮车非法营运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为实现电动三轮车管理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兰陵县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分析研判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营运的活动规律特点,明确城区禁行路段,对接送学生车辆划分时间段,采取定点查缉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电动三轮车实行“逢车必查,逢违必纠”,形成严管态势,加大对电动三轮车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电动三轮车乱停乱放、随意调头、占道行驶、闯红灯、违法上路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查处的重点违法行为实施上限处罚,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教育引导,面对面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电动三轮车载人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意义、措施等,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引导群众选择购买安全系数较高且合法的交通工具,或者乘坐公交车等“绿色交通”出行,自觉抵制购买和使用电动三轮车,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倡导文明参与交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兰陵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