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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交警积极开展夏季城区摊点违法占路整治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孙建波 孙菁)针对夏季城区摊点违法占路行为增多,事故隐患增大,市民反映强烈的实际情况,自7月20日以来,山东招远交警大队主动联合城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互补优势,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联合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城区摊点违法占路行为。截至7月26日,大队共出动警力700余人次,出动警车220余辆次,清理违法占道违法行为260余起,教育违章群众300余人次,取缔固定摊点20余个,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810起,对摊点占路违法行为全面形成了高压严管态势,进一步净化了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调查研究,确保整治成效。一是为有效整治城区摊点占路违法行为,大队提前安排民警对违法占路、摆摊设点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对摊点占路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招金路玲珑路口、金城路府前路口、泉山路河东路口、泉山路金城路口、邮电局路口、初山路针织厂路口等6处重点路口的车流、人流量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增派警力利用两天的时间对摊点占路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及占道范围进行了调查,从而具体掌握了摊点占道违法行为的全面信息。二是积极联系城管部门,与其负责人进行详细沟通,联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成立了由大队牵头,城管配合的联合整治小组,从多方位、多角度对摊点占路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确保整治成效。
 
  二、教育引导,提高文明意识。根据排查情况发现,摊点占路违法行为的主体多是广大农民朋友,他们对城市规划,道路用途及相关规章制度不是很明了,从而导致违法占路行为的产生。针对这一实际,一是大队紧密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本着教育为主、积极引导的原则,积极劝返前来经营的农民摊贩,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的同时,劝导其自觉到附近农贸市场区域内进行买卖经营,讲明利害关系,尽一切可能得到摊主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而不是进行一味的打击清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积极组织民警在违法占路摊点集中路段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并通过《今日招远》报刊、《金都交警》电视栏目、路面诱导屏等方式,广泛宣传摊点违法占路行为的危害,对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坚决予以处罚取缔并进行集中曝光,营造出全社会共同监督、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
 
  三、全面管控,提高严管态势。由于摊点占道违法行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变动性,治理效果得不到长期巩固,大队结合此情况,合理部署警力,抽调两组民警,从早6时至晚19时,不间断的对各个主要路口进行巡逻管控,对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坚决予以处罚取缔。同时,根据城区摊点占路的规律和特点,周密部署警力,严格落实民警“三长负责制”,做到责任到人、细化分工。勤务方式上重点加强巡逻的力度和密度。一是针对金城路府前路口以北摊点占路逐渐严重的问题,安排民警每天清晨5时,在摊主出摊前,提前到达路口,及时劝返各个摊主,引导到农贸市场内经营,避免形成更大规模的摊点占路现象,将摊点占路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针对城区轮胎厂岗西侧午间、夜间摊点占路较多时常引发交通拥堵的问题,大队专门调整勤务部署,抽调警力与城管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对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坚决予以处罚取缔。对因车辆乱停乱放引发问题,增派城区中队出动数码抓拍小组,对违停车辆粘贴处罚通知书。三是城区金城路初山路岗东段的摊点占路主要存在于针织厂职工下班时间段,以占路卖饭的流动摊点为主,大队在针织厂岗设置夜间巡查岗,严厉查处流动摊点。四是针对初山路大桥、泉山路大桥夜间流动摊点增多以及罗峰路北段烧烤摊位增多的情况,大队抽调夜间备勤人员配合城管大队开展整治,对摊点占路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的长期管控状态。(山东招远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