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近日,山东菏泽市交通运输局再次获得省政府“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已连续十年蝉联该奖项。其工作措施是: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全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的责任细化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科室、每一个人,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责任网络。
二是切实加强“两客一危”重点企业和重点车辆的监管工作。在督促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聘请专家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检查指导。通过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服务平台,实行违章信息抄报制度和违规企业约谈制度,分5批次对涉及的37家违规企业进行约谈。
三是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2016年,全市累计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车辆4012辆次,其中超限车辆2763辆次,改装车辆395辆次,无牌、无证等其它违章车辆854辆次,卸货26157吨。
四是深入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成投资4.2亿元,整治路域环境4156.7公里。
五是开展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认真排查全市内河船舶,淘汰安全、环保性能差的老旧船舶134艘。
六是深入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全年共组织各类安全检查199次,发现安全隐患583处,已整改583处;检查道路运输经营者916户,取缔6户;排查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全使用情况7388辆次,查处违规关停卫星定位装置行为400起。
七是举办全系统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对113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管理人员、1410名交通运输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八是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危险品泄漏、反恐、旅客应急疏散、浮桥拆解等方面的应急演练4次,共计600余人参加。(山东菏泽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