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济宁任城检察院召开多部门联合座谈会破解市场主体监管难题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检察 > » 正文

山东商河县检察院倾心尽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贾菲菲)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特殊、优先保护理念,不断先行先试、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被授予“济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抓实案件质量建设,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商河县检察院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结合,积极探索涉罪未成年人多元化观护帮教模式,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社会调查、考察帮教、心理疏导等服务,2024年以来先后帮助8人顺利回归社会。
 
    商河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中心,有效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被告人因刑事犯罪无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检察官支持其祖父通过诉讼方式变更监护权,同时争取市支持,对其开展多联动救助,为其发放4万元救助金,又积极与县民政局沟通协调,为其落实生活补贴,真正实现从“一次救助”到“长期关怀”。
 
    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监护不当或监护缺失的,商河县检察院发出督促监护令25份,促使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同时积极链接社会资源,通过构建社会支持体系,邀请专业老师为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一对一”精准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
 
    坚持标本兼治,开展普法工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商河县检察院高标准建成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由未成年人法治长廊、法治案例区、法治预防区和心理疏导区组成。参观者可通过远离毒品模拟游戏、心理沙盘等多种体验式教育实践,在身临其境的体验中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围绕服务教育强县战略实施,商河县检察院依托教育基地,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70余次,每年寒暑假,基地更是成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首选“打卡地”。
 
    同时,商河县检察院依托基地,积极加强涉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开展心理咨询7次,家庭教育指导16次,收到良好效果。基地先后被授予“济南市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全县首家“儿童友好实践基地”称号。
 
    商河县检察院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院领导、员额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14人,先后走进80多所中小学课堂为学生现场授课,开展“法治进职校”活动3场,受教学生达2.7万人次,1名检察官在全市少先队辅导员技能大赛中获奖。该院还积极创新宣教方式,开辟“商检云课堂”“商小检说检察”等法治教育新栏目,让数据多跑路,实现法治教育更多传播、更广覆盖。
 
    坚持“我管”促“都管”,凝聚关爱保护合力
 
    商河县检察院有效参与社会治理,聚焦未成年人权利保障、校园安全、网络安全以及娱乐场所容留未成年人等重点、难点问题,制发各类检察建议6份,督促主管部门加大整治力度,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重点关注“村娃”和留守儿童,促进解决农村校园安全隐患等问题12个。
 
    商河县检察院深入研究涉未成年人犯罪形势变化背后深层原因,形成《关于县域未成年人案件的分析报告》,得到市院、县委、县人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该院护航“控辍保学”工作,联合团县委、县教体局、县妇联帮助一名聋哑儿童恢复学籍。同时,积极归纳“事实辍学”类案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份,帮助破解义务教育“隐性辍学”困境。
 
    商河县检察院积极推动“六大保护”同频共振,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入职查询,覆盖学校、培训机构117所,教职员工2000余名,让“隐匿的大灰狼”无处遁形。该院先后与相关部门会签《关于在性侵害案件中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和社会抚慰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医疗救助合作协议》《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不断开拓创新,用心用情用智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