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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曹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为全县教育系统作专题法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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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山东曹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为全县教育系统作专题法治培训
 
  山东法制传媒网:(高阳)为进一步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5月12日,在县实验幼儿园报告厅,山东省曹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以《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携手共护校园安全》为题,为全县教育系统作专题法治培训。各镇街教委主任、县直学校校长、县教体局机关相关股室人员、委派会计、各镇街中学、中心小学校长200余人参加培训。
 
  曹县检察院专职检委陈錾、第三检察部主任王娜向参训人员通报了近几年检察机关受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数量、类型、发案背景,通过案例剖析重点解读了强制报告制度立法背景、形成历程、主体的职责和义务,以及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要承担的责任,系统回答了谁报告、什么情况下报告、怎样报告等问题。随后,立足学校管理实际,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建立入职查询制度、做好学生欺凌防控、健全校园安全预防管理机制等方面,向全县教育系统献上一份“法治大餐”,培训内容丰富,解决问题精准,深入浅出明方向,未雨绸缪促成长,齐心协力共创孩子美好未来。
 
  关于“一号检察建议”
 
  检察官从一个案例延伸出“一号检察建议”的来源以及最高检关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指示要求,同参训人员就“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要进一步加大法治宣讲力度,最大化提升“一号检察建议”的社会知晓度,通过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以威严与温情点亮孩子的心灯。
 
  关于强制报告制度
 
  检察官从“谁来报告”、“报告什么”、“向谁报告”以及“责任追究”和“履职保障”几个方面来完整诠释强制报告制度。参训人员表示强制报告制度既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线索,及时完善固定证据,有效惩治违法犯罪,又能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司法救助。随着强制报告制度宣传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了解这项制度,为检察机关及时发现受侵害儿童进行救助提供线索,共同为未成年人筑起一道实实在在的“保护墙”。
 
  关于入职查询制度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入职查询制度,检察官从几个小案例延伸出入职查询制度背后的大意义,入职查询制度为预防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工性侵未成年人提供了较有效的解决路径,需要各职能部门紧密联合,共同落实,形成合力,用“入职查询”扎紧保护学生的篱笆。
 
  关于学生欺凌防控
 
  学生欺凌形式多样,隐蔽性强,危害性大,对被欺凌者的未来影响深远,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针对此种情况,《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针对校园欺凌有专门的规定,与会人员从不同角度探讨如何高效精准的预防及惩戒校园欺凌,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开展教育和培训,采取定期班会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校园欺凌防控教育,以及对老师进行专业化培训的同时,也要对家长开展教育班会,全方面的将校园欺凌扼杀在摇篮之中。
 
  台下交流、台上讲解、发放明白纸、ppt展示案例.....干货多多,收获满满。参训人员一致表示,这次培训内容贴合实际,政策性、专业性、指导性很强,为下一步形成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合力提供了思路,今后将按照宣讲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近年来,曹县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面落实关爱帮扶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措施,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凝聚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合力,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家庭教育监护制度等一系列关爱、帮助、救助未成年人常态化工作机制,努力探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新路径、新方法,打造“‘检丫’护航、守护明天”未检工作品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山东省曹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