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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纪委通报:威海、烟台、日照、临沂、德州、枣庄市12起案例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近日,威海、烟台、日照、临沂、德州、枣庄市纪委监委通报12起典型案例。
 
  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车路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车路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威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烟台蓝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迟建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烟台蓝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迟建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日照市水利局调研员张金礼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日照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日照市水利局调研员张金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金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财物,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洗浴等活动,违规报销处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违反群众纪律,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侵犯群众利益;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金礼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法纪意识淡薄,权力观异化,私欲膨胀,玩心过重,沉迷吃喝玩乐,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其违纪违法事实主要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金礼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审查调查期间,张金礼在忏悔录中反思,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观念淡薄,滥用手中权力,贪欲及侥幸心理使自己坦然接受他人的利益输送,把收受的钱物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不以为罪、反以为能,突破道德法律底线,愧对父母的养育之恩,更愧对党和组织多年的教育培养。
 
  临沂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张永山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9月17日,张永山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乘坐单位公务用车到沂水县院东头镇姚店子村,找该村村民王某某咨询购买河沙事宜,并在该镇一炒鸡店内接受王某某宴请,就餐费用由王某某支付。2018年9月27日,沂水县纪委给予张永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县交通运输局给予其撤职处分;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县治超检测站站长田河(实际主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诫勉谈话;责令其分管领导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献峰作出书面检查。
 
  兰山区白沙埠镇征收拆迁办主任刘夫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8年9月14日上午,刘夫金受白沙埠镇船流街社区党支部书记刘永生邀请,中午一同到白沙埠镇某羊肉汤饭店吃饭,期间刘夫金等5人饮用白酒和啤酒,就餐费用由刘永生的工友白沙埠镇溪沂庄村民张某某支付。2018年9月29日,兰山区纪委给予刘夫金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分管领导白沙埠镇组织委员范永利作出书面检查。
 
  德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典型问题
 
  德州市城建档案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8月至2014年10月,德州市城建档案馆多次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值班费等共计9.01万元;2014年春节、2015年中秋节,德州市城建档案馆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过节福利共计价值1.38万元。德州市城建档案馆原党支部书记、馆长宋兆池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宋兆池另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陵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徐建平在任陵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分别于2015年中秋节前、2016年春节前和2017年12月份,在党组会议上提议给4名党组成员和2名参与分工的副科级干部发放过节费,规定中秋节和春节发放标准为2000元左右,参加会议的人员均未提出异议。除徐建平未领取过节费外,其他上述6人分别以燃油费、办公费等虚假内容的发票报销领取了过节费。徐建平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述其他6名人员也分别受到纪律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夏津县雷集中学违规克扣学生伙食费并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9月至2016年7月,周锋任夏津县雷集中学(下辖雷集校区和常安集校区)校长期间,同意并批准下辖两个校区以管理费名义扣取学生交纳的伙食费17.24万元,其中用于列支学校教师值班费及伙食补助15.74万元,其他用于列支招待费、办公费等支出。周锋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武城县武城镇东小屯村党支部书记李庆国等人违规发放或领取津补贴问题。2016年7月,为了给村干部发放补助,武城镇东小屯村在不需要集资上交黄河水费的情况下,李庆国与村两委成员李庆平、李庆斌、李庆杰商议,以集资行息的方式变相给集资的村干部李庆平、李庆斌、李庆杰发放补助,李庆平、李庆斌、李庆杰每人领取补助4000元。2015年至2017年,该村在村干部领取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情况下,李庆国又违规给村干部李庆斌、李庆杰分别发放小队长补助1660元。李庆国、李庆平、李庆斌、李庆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清退。
 
  枣庄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1、2010年4月和2014年4月,滕州市姜屯镇沙西村党支部原委员,村委会委员兼会计杜洪亭先后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亲属申报低保和危房改造,骗取低保补助金和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8年7月,杜洪亭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2016年11月,山亭区凫城镇东凫山村村委会原主任陈兴中,村党支部原委员兼会计陆傅杨通过多开购买苗木款发票的方式,从镇财政拨付的专项扶贫开发项目款中套取资金,用以解决村集体的其他开支。2018年7月,陈兴中、陆傅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016年5月,台儿庄区泥沟镇柿树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贾传厚将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4户村民上报为财政专项扶贫开发蔬菜大棚种植项目受益户,致使扶贫项目补助资金被冒领。2018年6月,贾传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