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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检察院:今年以来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4262起

浏览: 来源:正义网

 8月19日上午,山东省检察院与省环保厅就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建新,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董秀娟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李建新、董秀娟分别就今年以来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在检察机关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支持下,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集中解决了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排污企业7077家,责令停产整治企业1438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4092家,关停取缔企业1896家,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4262起,处罚金额20457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15起。

  发布会上,还对依法查处的日照岚山区25家钢渣磁选厂环境污染系列案、夏津县洗毛作坊违规排放污水废气案、青岛李沧区盐酸撒漏污染环境案、淄博周村区和邹平县两地“四方”联动开展“跨区环境污染治理”共同破解跨界污染难题等5起典型案(事)例进行了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的工作机制,促进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顺利实施,更好地服务生态山东、美丽山东建设,省检察院与省环保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并从今天发布之日起实施。

  下一步,山东省检察院将抓住被最高检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省份的有利契机,把开展专项活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加强与省环保厅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这个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确保专项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青山常在、清水常流、空气常新的美丽山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文章录入:QL    责任编辑: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