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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沭检察院"党员年度记实制"破解管理难题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

    山东法制传媒讯:(陈淑梅)8月17日上午,山东临沭县检察院有着63年党龄86岁的退休干部辛本信鹤发童颜,早早来到会议室,积极参加该院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我院2009年成立机关党委,下设6各支部,共有党员111名,这次大会除2人因外出办案和生病请假外,实到党员109名,连离退休干部支部的老党员都未缺席,这些年来很少见过党员大会出勤率这么高,这要归功于我院实施的党员年度记实制度。”该院新当选的机关党委书记冯金华副检察长告诉记者说。

  据了解,“党员年度记实制”是该院根据党章等规定和县委部署,探索出的基层党组织抓党员队伍细化管理的“新载体”。党员年度记实工作在院机关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以公历年为周期,在每年元旦前进行,新一轮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记实实行百分制,主要包括80分的日常表现记实和20分的民主评议记实。日常表现记实细化到党员平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党费交纳、设岗定责、承诺践诺、违反政策法规等16种情况,实行逐条累计扣分制度,扣满80分为止。民主评议包含记实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道德行为六个方面内容。制度同时规定,对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临时性工作的党员和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的优秀党员,给予不同分值的加分。

  “自去年以来,我院探索实行了党员干警年度记实制度,加强党员干警常态化管理,有效地破解了党员量化考核难,不合格党员认定难等问题,适应了新时期从严治党的形势和要求。”该院检察长汲广虎这样介绍。

  为保证“年度记实制”工作的顺利推行,该院设计制定“四种表格”,严格执行记实程序。每季度首月5日前,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填写《党员个人问题申报表》,院机关党委对党员问题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核实党员是否有规定扣分的16种违法或不文明行为。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各党支部如实填写《党员日常表现记实表》并上报院机关党委进行审批。每年12月份,各支部书记组织召开支部党员会进行民主评议记实,全体党员根据党员述职情况和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各支部要认真填写《XX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党员日常表现记实、民主评议成绩、加分项目确定后,各支部要制作《XX支部党员年度记实综合成绩表》由院机关党委审核,在本院检务公开栏公示。

  根据最终记实汇总成绩,党员综合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60分至85分(不含)为合格等次,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和提拔重用的主要依据,去年以来,该院党组根据记实成绩和工作业绩,报组织部门考察,共提拔重用科级党员干部16名,选任12名中层正职和12名中层副职,营造了让人才脱颖而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该院副检察长赵应柱深有感触地说:“通过实行党员年度记实,党员行动上有了‘风向标’,确保了党员‘日常表现有记录、年终考核有依据 ’,全院党员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作风明显好转,院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省市院先后在我院召开党建工作现场会,推广了我院抓党建带队建,提升管理水平促发展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