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财路”实为违法路!
山东菏泽鲁西新区一男子买卖“社交账号”被罚!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潇潇 郭青)网络平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少乐趣,可有一些不法分子却打起了买卖社交账号的主意,殊不知,这可不是什么“正经生意”!这种行为让人不知不觉成为了电信诈骗的帮凶。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鲁西新区公安分局车站派出所民辅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沈某涉嫌通过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经过调查研判、固定证据,民辅警火速出击将沈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沈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在上网时无意中看到高价收购社交账号的广告,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依然将自己的微信号出租给他人,用于诈骗资金引流,后来他又以“低买高卖”的模式,收购贩卖了10余个社交账号,从中非法获利800余元。
根据相关规定,鲁西新区公安依法对沈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供稿:山东省菏泽市鲁西新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