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高密公安这场“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走心又实用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公安 > » 正文

山东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关于公开征集突出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

关于公开征集

“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

等突出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大依法惩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的力度,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范围

(一)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和破坏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举,把持和干扰基层政权,侵占农村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的“村霸”和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乡霸”。

(二)在自然资源领域,通过暴力或者威胁手段垄断市场,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恶意打压竞争对手,破坏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沙霸”;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采资源、毁坏自然保护地、破坏生态环境的“矿霸”。

(三)在商业街区、商贸集市、车站等各类买卖市场,采取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运营、敲诈勒索等手段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街霸市霸”。

(四)其他属于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

二、线索举报要求

(一)本次犯罪线索征集所征集的犯罪线索指的是有组织进行的犯罪活动的线索,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规定的恶势力组织犯罪。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线索,举报线索应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主要违法犯罪事实等基本情况。举报内容不得虚构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诬告造成不良影响的举报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从严打击。

三、举报方式

文登分局刑侦大队电话:

0631-8452608

网络举报邮箱:

wdgafj@wh.shandong.cn

信件举报地址:

威海市文登区米山路甲59号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刑侦大队

                                          

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

                      202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