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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关于处置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公告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关于处置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公告 

为规范公安机关保证金账户管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努力查找清理,我单位有部分取保候审保证金因当事人未前来办理退还手续、无法联系等原因,致使取保候审保证金长期滞留账户,现对长期滞留的保证金予以公告。请有取保候审保证金未领取的被取保候审人,在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二代身份证、相关法律文书、保证金收取票据原件至原办案单位办理手续。若本人无法自行前来,可委托他人持以上资料和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到我单位办理相关认领手续。

公告发布期限届满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将长期滞留账户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上缴国库。

联系地址: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烟台市芝罘区青年南路1077号)

联系人:由怡 0535-6670174

特此公告。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202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