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低空经济蓬勃发展
无人机凭借其灵活便捷的特性
在航拍测绘、物流运输、应急救援等领域
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黑飞”“乱飞”行为
给公共安全埋下极大隐患
近日
山东济南历城公安分局洪家楼派出所
在治安大队、特巡警大队的支持下
成功查处全区首例
涉无人驾驶航空器“黑飞”违法行为
依法对嫌疑人邱某作出行政处罚
时间回到2025年12月29日
洪家楼派出所社区民警
在日常走访中了解到
片区洪家楼辖区校园上空
经常不定时出现无人机低空飞行
对师生日常活动构成安全隐患
民警一边加强日常巡逻力度
一边细致摸排
1月14日
辖区某学校再次反馈
在学生大课间活动时
操场区域有无人机出没
高度只有二层楼高度
民警赶赴现场巡查
但无人机发现民警后迅速升空
消失在茫茫天空中
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派出所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情况
申请特巡警大队、治安大队等
专业警种支援
1月23日
民警通过专业设备
精准捕捉到无人机信号
成功拦截一架无人机
将正在实施“黑飞”行为的邱某
当场抓获
目前
邱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什么是无人机黑飞?
“无人机黑飞”是一个俗称,特指一切违反国家空域管理、航空管理、治安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行为。简单来说,只要你的飞行活动缺乏法律授权或突破监管限制,就属于“黑飞”。
如:未实名登记飞行、无资质飞行、未报备飞行、侵入禁飞区域、不遵守飞行限制、使用未经准入的设备。
法条链接
《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组织、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依法需要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提出。
飞行活动申请已经获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报告预计起飞时刻和准备情况,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起飞。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核心条款
实名登记义务:民用无人机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七条)。
管制空域禁区:真高120米以上空域、机场周边、涉密单位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等8类区域均为管制空域,禁止未经批准飞行(第十九条)。
违规飞行处罚: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的,责令停止飞行,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无人机,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一条)。
特殊主体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飞行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否则视为违规,监护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十六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何合规飞行?
关于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登记备案和安全管理的通告
再次提示:
无人机绝非“玩具”
天空也不是“法外之地”
请广大无人机使用者
自觉遵守飞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共同守护安全有序的低空环境
让无人机真正成为
服务生活、赋能发展的“空中帮手”
若您遇到相关情况需要帮助
泉警护泉城
济南公安在您身边(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