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盗必擒!山东东营河口公安接连破获多起盗窃案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可有些人总是想不劳而获
打起了盗窃他人财物的主意
以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
殊不知最后仍难逃法网
近日,河口公安经过缜密侦查,分析研判,破获多起盗窃案,抓获嫌疑人3名。
见“材”起意!
破获盗窃电缆案
9月19日上午7时,河口公安分局军马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其在某大院放置的电缆和电钻被盗。接到报案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案件展开调查工作。通过视频追踪、走访调查,办案民警在附近监控找到了嫌疑人的模糊人像。经过细致分析研判,结合前期的调查情况,办案民警循线追踪,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
民警针对李某的活动轨迹分析出其活动区域,立即前往抓捕,于当日9时,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经询问,李某对盗窃报警人院内物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11日的行政处罚。
寻“线”追踪!
破获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
9月23日15时许,发生一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河口公安分局六合派出所接到群众张某报警,称其停放在路边车辆里的一把电锤被盗。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调取周边监控,巡线查找,同时对案发周边的出租房屋进行排查。于当日19时许在辖区某市场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盗窃电锤后出售给一租赁店。六合派出所依法对李某做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并将被盗的电锤追回发还受害人。
伸手必抓!
破获一起电动三轮车被盗案
9月15日,河口公安分局六合派出所接到群众李某报警,称其停放在院子里的电动三轮车被盗。接到报案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开展侦查工作。因周边监控视频模糊,一时未能锁定嫌疑人身份。
9月22日凌晨1时许,民警夜间巡逻走访时调查到一群众提供的信息与嫌疑人特征高度一致,经细致工作,于凌晨2时许,在辖区出租屋将嫌疑人韩某抓获。
韩某对盗窃电动三轮车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在河口派出所的协助下将被盗车辆追回,六合派出所依法对韩某做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民警提醒
有贼心的人:
千万不要以为偷点拿点没事
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
就不能伸出贪婪的双手
工地、项目负责人:
防人之心不可无
对于贵重的材料、设备等
尽量设专人看管
如发生被盗等情况
请第一时间报警
收购废品的老板们:
切勿贪图蝇头小利
也请多长点心眼
你若“来者不拒”
那么警察便会找上门来
(来源: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