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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关于江某刺被诈骗案资金返还公告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在办理江某刺被诈骗案中,将涉案账号6228481739134552175(中国农业银行)依法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江某刺被骗的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告。
 
    公示期自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10月11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1-85875763
 
    联系人:张警官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
 
    2025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