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洪荣)近年来,山东省高唐县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锚定“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目标,将“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理念深植公安工作各环节,通过打造“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深化“三所联调”机制等实践,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风险消除在初始,全县刑事案件发案率持续下降,用实际行动书写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答卷。
开展多元化解
“多亏了民警和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律师,帮忙化解这起纠纷。”近日,高唐县清平镇村民李某自家宅基地边界纠纷顺利解决,连连向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道谢。这是高唐县公安局深入推进“三所联调”机制的生动一幕。“三所联调”机制,即公安派出所联合司法所、律师事务所,针对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易引发治安问题的民间纠纷,建立“受理—分流—调解—反馈”闭环机制。由派出所民警牵头,司法调解员、执业律师共同参与,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多部门联动化解。
今年3月,梁村镇两户村民因耕地灌溉用水问题发生冲突,梁村派出所民警联合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律师赶到现场,民警了解矛盾根源,司法调解员疏导双方情绪,律师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最终促成矛盾双方达成和解。今年以来,通过“三所联调”机制,高唐县公安局已化解矛盾纠纷36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由此引发的治安案件数同比下降42%。
推动服务前移
“大爷,最近村里有没有陌生人来?家里的门窗可得锁好。”每天清晨,高唐县公安局三十里铺派出所民警陈洪旭都会带着网格员在辖区村庄巡逻,一边排查安全隐患,一边和村民拉家常。这是高唐县公安局打造“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工作缩影。
高唐县公安局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抓手,推动警力下沉、服务前移。各派出所划分警务责任区,由民警带领网格员等组成“1+N”巡逻队开展常态化巡逻;在村(社区)设立“警务微站”,把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建立“警民议事群”,实时收集社情民意。目前,全县9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村(社区)层面得到解决。
针对辖区企业较多的特点,高唐县公安局尹集派出所实行“警企联勤”模式,民警定期走访企业,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法治培训等工作。今年以来,尹集派出所已帮助企业解决问题32件,涉企案件实现“零发生”。
筑牢安全防线
在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理念指引下,高唐公安机关将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从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今年上半年,为做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高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多部门对全县道路开展拉网式排查,在危险路段增设警示标志等230余处;深入学校等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讲120余场,发放资料5万余份,全县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5%,受伤人数同比下降28%。
在消防安全领域,高唐县公安局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对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5月,鱼邱湖派出所排查发现一处老旧居民楼楼道内堆放易燃杂物,立即联合有关部门单位清理,并为该楼栋安装独立烟感报警器。通过源头防控,今年以来,全县火灾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3%,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提升“主防”效能
高唐县公安局积极推进“智慧警务”建设,搭建智慧警务平台,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融入主动警务、预防警务。高唐县公安局通过整合相关数据资源,对异常情况自动识别、实时预警,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
今年以来,智慧警务平台已发出预警300余条,高唐县公安局依托该平台破获案件7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86名,科技赋能让“主防”效能得到有效提升。(山东省高唐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