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招远市公安局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创新“三三”工作法,以制度促规范、以监督保质量、以培训提素质,执法质效显著提升。执法规范化考评连续多年位居烟台市公安机关前列,行政诉讼连续三年“零败诉”。今年5月,该局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聚焦“三个清单” 做强考评体系
聚焦分工履职清单,建立层级责任体系。招远市公安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着力解决疑难案件和信访案件问题;坚持局长办公会必设法制议题,制定《招远市公安局执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分管局领导、所队领导、办案民警执法层级责任,有效解决职权不清、责任不明问题,为规范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聚焦积分考评清单,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招远市公安局创新执法积分考评机制,自主研发执法积分管理系统,将执法积分分为数量分、质量分等6部分,对民警执法水平进行精准赋分、综合评价。执法积分作为民警立功受奖、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有效激发民警办案积极性。
聚焦违规追责清单,狠抓执法过错追究。招远市公安局全面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建立“法制+督察”双督导机制,倒逼民警落实执法主体责任。
健全“三项机制” 做强监督体系
健全案管巡查机制。招远市公安局通过“日巡查、周通报、月考评”开展日常监督,及时督导警情分流、刑事行政受立案、文书上传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到期提醒;每周下发《执法突出问题周通报》,建立问题发现、通报、整改闭环;每月对执法质量进行点评剖析,切实提升执法质量。“现在办案过程每个环节都有人提醒、有人指导,我们执法更加规范了!”办案民警王鲁斌感慨道。
健全执法风险预警机制。招远市公安局精准研判处置,有效化解各类舆情风险。在全省公安机关建模大赛中,该局所办案件获评“全省公安机关十佳法治实践创新案例”。
健全“三情”机制。招远市公安局紧盯“警情、民情、案情”,编写《每日重要情况报告》,报局党委成员,局主要负责同志随时批示、督办,警种部门同步跟进、追责问效,化解执法风险。2024年以来,该局领导共批示、督办案事件645起,从源头杜绝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落实“三重保障” 做强服务体系
落实案件会商保障。招远市公安局将疑难复杂案件集中到法制大队进行会商;对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探讨的案件,及时组织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会商研判;对公安机关会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疑难复杂案件,及时组织检、法或复议机关联席会商;同时与法院建立刑民衔接工作机制,对于刑民交叉的案件,通过“一群一会一专题”模式,研究确定案件刑事、民事的分流方式,有效保障当事人权益。
落实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保障。招远市公安局建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监督管理系统实时追踪每起案件办理进度。该局配备了全流程电子笔录、智能证据柜等数字化设备,实现执法环节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该局成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专业管理队伍,实现集中看管、体检、送押等12项服务保障功能,该局规定全部刑事案件和复杂敏感行政案件必须进中心办理;中心制定安全管理细则等17项制度,最大限度发挥服务效能。
落实队伍培训保障。招远市公安局启动“青蓝计划”,为青年民警配备办案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一对一”开展培训;定期邀请检察院、法院专家进行专题授课,针对新型犯罪等进行讲解;在每周局长办公会上进行案例点评,以案释法;每季度组织科所队长、法制员、一线执法民警开展法律知识考试;鼓励民警积极参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以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考促学促能力提升。2024年以来,该局累计举办执法办案培训28期,培训民警4000余人次,推动全局民警执法素质和执法质量“双提升”。(山东省招远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