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关于铁某某被电信诈骗案资金返还公告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在办理铁某某被诈骗案中,将涉案账号601103010300000449470(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依法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铁某某被骗的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告。
公示期自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1-85085916
联系人:彭警官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