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曹建强)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在办理聂某某被诈骗案中,将涉案帐号6232086500018042357(中国银行)、622188240013044066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依法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聂某某被骗的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告。
公示期自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5月8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1- 5668636
联系人:董警官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