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公安局消防意识不松,火灾隐患无踪。
一是实地走访宣传。积极组织民辅警联动消防、群防群治力量一起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采用实地走访、发放消防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讲解日常防火注意事项和逃生自救技能,并现场演示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以身边现实案例警示大家,切勿大意,时刻保持警醒,做到火灾隐患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
二是依托媒介宣传。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防范提示信息,结合吸引眼球的图片、实例和标语,营造“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并做到及时查实回复。
三是深入企业宣传。全力组织辖区各派出所不定期开展“进企业”系列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通过介绍近期火灾安全事故案例,提升企业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守好企业“安全门”。(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