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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槐荫公安民警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可别小看这只“小老鼠”
 
  ——山东济南槐荫公安民警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山东法制传媒网:3月24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公安玉清湖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发现一只“不一样的小老鼠”,不知该如何处理。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杨震带领辅警赵志亮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只长约20厘米,通体呈栗黄色并伴有一条长约20厘米棕黑色扁长尾巴鼠类动物,经民警对其体貌特征分析及网络查询,确定该动物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麝鼠。
 
  随后,民警将麝鼠带回所里简单照理,并立即与济南市动物园取得联系,通过动物园进行专业救助,工作人员表示,麝鼠将暂时喂养在动物园内,待进行检查身体无恙后,将其放归大自然。(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