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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鲁西公安:花钱“捞人”?掉入熟人“陷阱”被骗11万余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花钱“疏通下关系”
 
  就能把涉案被抓人员“捞”出来?
 
  清醒一点!
 
  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
 
  市民孙女士的哥哥因涉案被抓
 
  熟人惠某主动上门自称“有门路”
 
  “捞人”心切的孙女士“信以为真”
 
  结果被骗了11万余元
 
  鲁西新区公安分局丹阳派出所
 
  经缜密调查将惠某抓获归案
 
  3月1日
 
  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执行逮捕
 
  2023年11月份,孙女士的哥哥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警方逮捕。2023年12月,惠某到孙女士家中询问情况,并自称自己有“熟人”,可以帮孙女士把其哥哥“捞”出来。
 
  “他和我哥是十多年的朋友,
 
  我跟他也算熟识,
 
  他说有门路
 
  我就信以为真。”
 
  孙女士说。
 
  当天,孙女士就买了10000元的购物卡交给惠某用于“疏通关系”,后来又分两次给惠某共计转账了10.5万元。
 
  “他要了两回钱,
 
  第三次又要6万元,
 
  我说家里实在没钱,
 
  这事儿不办了,退钱吧。”
 
  孙女士说,始终没有“办成事”,她就向惠某要钱。惠某每次都找借口拖延,最后电话也不接了。意识到自己被骗,孙女士选择了报警。
 
  了解情况后,丹阳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掌握了相关证据后,将惠某抓获归案。
 
  惠某到案后,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惠某和孙女士的哥哥是朋友关系,得知好友犯了案,正为还债发愁的惠某心生歹念,打算趁机敛财。他对“捞人心切”的孙女士谎称自己有“关系”,可以帮忙“运作”,共诈骗孙女士11.5万元。后惠某以“情况有变”需要6万元“打点费”为由继续要钱。这一次,孙女士拒绝了,并让惠某“停止运作”退钱。眼看事情败露,惠某就以各种理由搪塞。
 
  “那些钱都被我用来
 
  还债和个人消费了,
 
  没钱退给她
 
  只能编借口拖着。”
 
  惠某交代。
 
  警方提示
 
  不法分子利用请托人急迫“捞人”的心理,虚构能力、身份包装自己实施诈骗。大家一定要擦亮双眼,警惕“请托办事”型诈骗套路。市民在表达诉求、争取合法权益、解决问题时,务必走法律途径,不要寄希望于托关系、走“后门”,以防被人钻空子,以致人财两空。
 
  法律没有“后门”可走,涉嫌违法犯罪,最好的途径是协助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任何试图通过不法手段来减轻罪责、逃避法律制裁的方式都是不可取的,甚至会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山东省菏泽市鲁西新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