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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公安局全面推行三级接访工作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浦江经验”是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直接推动解决信访问题的好做法。为深入践行“浦江经验”,日前,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开展全警大走访,在全市公安机关推行市、县、派出所三级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工作机制,变“被动接访”为“主动解难”,推动公安信访工作不断实现高质量发展。
 
  明确责任建章立制
 
  济宁市公安局将深入践行“浦江经验”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机结合,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全面梳理群众诉求;组织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对督办、督察、信访、12389、民生警务平台等5个渠道受理的群众诉求开展起底式大排查,按照诉求内容,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将梳理出的群众合理性诉求,作为下访接访的基础数据,明确责任单位,主动开展化解工作。
 
  为保障下访接访常态化、长期化,市公安局出台《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工作规定》,明确下访主体和时限、接访范围、组织实施、事项办理、督办反馈、工作要求等,形成工作闭环,从制度层面规范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工作,切实做到建章立制、有章可循、制度推动、规范有序。
 
  为推动群众疑难诉求问题及时办结,市公安局创新推行“2+4+N”群众诉求会商研判机制,法制、督察双牵头,纪检、信访、机关纪委和有关警种部门、责任单位对群众重点诉求问题集体研究,共化解相关事项13起。
 
  强化督导真下真访
 
  济宁市公安局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活动以来,市、县、派出所三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主动约访群众,尽最大可能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产生;明确每周二为派出所长接访日,制作公示牌悬挂在派出所门前,各派出所所长每周二9时至11时接待群众来访,尽最大可能化解群众不满意诉求。截至目前,全市派出所所长共现场化解矛盾235起。
 
  工作中,济宁市公安局紧紧抓住“事要解决”这个“牛鼻子”,对领导下访接访事项,能当场解决的当场协调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全部落实“四定”包保措施,即:定包案领导、定责任单位、定化解措施、定化解时限,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加大督导力度,组建督导组,市公安局班子成员下访时,包保督导组组长全程参与,同时督导“四定”包保措施落实落地。
 
  面对面听民声、心连心解民忧、实打实惠民生,及时有效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办成“放心事、舒心事、幸福事”。如今,“浦江经验”在济宁已经落地生根、广泛推广。济宁市公安机关三级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日益常态化、制度化,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打造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