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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开门鞭”山东青岛市南公安“13515”快反处置队伍在行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虎年春节假期结束,商户们陆续开门纳客,部分业主希望通过燃放“开门鞭”迎来一个“开门红”,但燃放“开门鞭“的习俗,违反了《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为此,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统一部署,组织“13515”快反处置各分队全面加强街面巡查力度,有效制止多名准备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商户。
 
  依托公安自身阵地,打好禁鞭宣传“主动战”。鉴于往年曾出现过商户违规燃放“开门鞭“的现象,市南特巡警大队未雨绸缪,充分发挥“13515”快反机制作用,仅2月7日陆续投入200余名快反警力开展节后首个开工日的安保、禁鞭宣传执法工作。
 
  “老板过年好!虎年大吉,恭喜发财,市南公安给您拜年啦!在此温馨提示,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感谢您的配合!”
 
  “您好!这是节日期间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包括过节不放鞭、不烧纸钱等内容,请一定要看看,多支持我们的工作。”
 
  为确保安全,市南特巡警大队落实“提前上岗、主动进点、沟通业主、温馨提示、预防为主”等措施,组织宣传执法车、禁鞭小分队走进沿街商铺,在主要干道和重点地区、居民社区开展宣传执法。特别是对香港中路、闽江路、燕儿岛路、中山路等商铺集中的街面,以及景区等群众聚集活动区域,增派警力值守和巡逻查控,并通过现场温馨提示、悬挂宣传横幅、小喇叭喊话等方式,提示、劝阻各商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达到家喻户晓的宣传目的,耐心细致将禁放工作做深做实,实现了“开门鞭”、“迎新鞭”、“烧纸钱”等零燃放。
 
  市南警方提醒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维护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