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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市公安局治安行动大队大队长杨善恩被依法逮捕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据中国检察网消息,近日,临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受贿罪决定逮捕聊城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治安行动大队大队长杨善恩。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5月份,杨善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聊城市纪委监委指定,接受临清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善恩简历:
 
  杨善恩,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河南台前人,大学学历,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执勤大队办事员、科员,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主任科员、治安警察支队办公室副主任科员;2009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聊城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油气田管理大队大队长;2016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聊城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治安行动大队大队长;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任聊城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治安行动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2018年11月后任聊城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二级警长。(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