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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深化户籍管理 “1+6”服务模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柴黎)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下发通知,部署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户籍管理“1+6”综合服务模式。
 
  山东省公安厅要求,要动态调整“一张清单”。根据户籍制度改革、信息化应用等新进展,向社会动态更新7大类70项高频服务事项清单,逐项编制申请材料、实施层级、审批权限等标准化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除清单所列材料外,不再要求群众提供其他材料;一时难以开具或获取的辅助材料,推行书面承诺制、容缺受理制。要全面落实“一窗受理”。面向群众的户口、居民身份证事项,由派出所、基层政务服务大厅“实体一窗”或“网上一窗”受理。进一步完善实体窗口基础服务设施、合理划分功能区域,落实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及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制度,着力提升户籍窗口服务水平和质量,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窗口。倡导有条件的地方安装居民身份证件自助申领、发放设备,满足群众对户籍窗口延时、错时服务的需求。要确保兑现“一站办结”。推进减证便民,凡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法定证件,不再要求群众提供;群众提供的材料需要留存复印件的,派出所可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实现,不得要求群众复印。凡材料齐全、不需审批的,即来即办、一次办好;需要调查核实或上报审核事项,充分借助信息化、电子化载体,实现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山东省公安厅强调,要拓展延伸“一网通办”。加大“山东微警务”、“爱山东”App等线上网办力度,对部分户口、居民身份证件事项实行“全程网办”“代收代办”“自助申办”等“不见面”办理方式。加快户籍管理领域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建设,有序推进高频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最大限度实现就近办、一地办。要严格执行“一键评价”。在全部实体窗口、网上窗口和移动窗口普遍实行评价制度,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评价等级,做到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确保每名办事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评价。要切实畅通“一链服务”。实时更新省、市、县三级户政部门负责人公开电话,全天候接听群众政策咨询、投诉举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山东省公安厅自2019年部署户籍管理领域“1+6”综合服务模式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以“一次办好、群众满意”为目标,通过“一张清单、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站办结、一网通办、一线连通”六项措施的改革、集成,促进了服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增强了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