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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基层法治工作协调会议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9月28日上午,山东省兰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基层法治工作协调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主任、基层法治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刘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出席会议。
 
  会上共同学习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对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等重点法治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提高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不断增强基层法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压实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能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工作,将全面依法治镇(街)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切实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会议强调,要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做好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工作,确保责任到岗、到人,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高质高效完成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各项关联指标要求。县委依法县办要抓好工作督导,及时对各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考核,不断提高全县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