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嘉祥县公安局黄垓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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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阳公安开展“科学文明养犬做负责任宠物主人”主题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贯彻落实根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和市局针对养犬管理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辖区养犬秩序,切实维护好社区治安环境,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公安分局结合创建“文明典范城市”行动,自2021年5月1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并于6月4日在家佳源超市门前广场组织开展了以“科学文明养犬,做负责任宠物主人”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张贴宣传资料以及口头宣讲等形式向社区居民讲解了文明养犬的注意事项,禁养犬只、公共遛犬区域、遛犬遵守的规则以及办养犬登记等常识,耐心向广大群众宣传如何文明养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等内容,详细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提醒广大群众不饲养禁养犬只、不随意携犬外出、禁止出现犬只扰民、携犬进入禁止进入的公共区域、外出必须系牵引绳等,做到文明养犬,严禁出现违反犬只管理规定的行为。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吸引了许多社区群众和小朋友,你问我答互动积极,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集中宣传活动后,民警又会同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周边各社区,在物业办公室和群众家中进行了依法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此次活动,使更多的社区居民进一步了解了文明养犬的重要性和饲养犬只的有关规定,包括办理犬只年检的手续流程等。规范了辖区养犬秩序,使依法、文明、科学的养犬理念深入民心,也为维护文明和谐有序的社区环境打下了良好基础。居民们纷纷表示,将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身边养犬的亲朋好友,一同依法、文明、科学地养犬,为努力营造良好的社区生活环境做出贡献。
 
  链接一:养犬办证上牌的区域范围
 
  除有明确规定禁养的烈性犬品种外,可饲养犬种都需办理相关登记,无牌无证养犬一经发现将“先教后罚、不改重处”,或实行罚款、没收犬只等严肃处理。目前城阳区划定的需为养犬办证上牌的区域范围:以区政府为中心,北至城阳与即墨交界、南至城阳与李沧交界、西至墨水河、东至204国道(城阳南枢纽立交以北段)与青新高速(城阳南枢纽立交以南段)连线。
 
  链接二:犬只挂牌地点及需携带材料
 
  居民办理养犬信息登记时,应当携犬到本辖区公安机关设立的养犬登记服务站,并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居住证明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二)养犬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合法独户居住住所的居住证明。
 
  其中符合《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饲养两只以上犬只的,还应当提交2016年10月1日前畜牧兽医部门发放的犬只免疫登记证明;符合规定饲养导盲犬、扶助犬的,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青岛市收取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批复》,我市养犬管理服务费由公安部门收取,采取一次性征收的办法,具体标准为400元/只。犬只管理工作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也是城市管理和治安环境的一个重要体现,望各位养犬人积极为自己的爱犬办理犬牌犬证,依法、依规养犬。
 
  为了我们心爱的狗狗,为了人狗和谐相处,请大家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