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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县公安局:提升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效能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莒县公安局完善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机制,优化审批、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实现了“不丢失、不流失、不炸响”的工作目标。
 
  莒县公安以落实民爆安全管理的具体事项和相应责任为内容,从分管局领导、治安管理大队、辖区派出所、涉爆单位4个层面,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目前,已有32家涉危涉爆企业签订责任书。他们完善联合监管制度,协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及相关企业,定期召开民爆物品管控联席会议,统一基础台账,逐家建档管理,强化源头管控,全县民爆物品单位登记备案和列管率达100%。同时,完善日常检查制度,采取涉爆单位自检自查、属地派出所日常检查、治安管理大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严查民爆物品使用单位、从业人员、重点部位、防范措施等,对违反规定作业或使用单位资质不全、证照过期等情况,一律停止审批、停止服务。
 
  今年以来,莒县出动警力226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9份。县局狠抓民爆物品储存、运输、使用管理,每月定期对全县2家民爆仓库开展安全检查,全面审验民爆物品运输单位车辆、人员等资质,实行“一车一押运员”制度,督促涉爆单位、企业制定严密爆破作业流程,要求作业必须在安全员监督下进行,必须当场清点、记录民爆物品消耗和回库储存情况,做到日领、日用、日清。县局加强涉爆从业人员培训,每年举办4次涉爆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并严格考核,提高了全县涉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他们还组织警力、平安志愿者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从严从快打击涉爆违法犯罪,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今年以来共查处涉危涉爆案件4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4名。(山东省莒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