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朐县公安局:警航助力 效能倍增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公安 > » 正文

山东济宁公安机关坚持“四位一体” 线索“核”出战斗力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省济宁公安机关坚持明责任、细规范、强督促、严查办“四位一体”,提升线索办结率和战果转化率,线索转化率达29.4%,有力带动了专项斗争纵深推进。截至目前,共侦办涉黑案件16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50起,破获刑事案件2856起。
 
  济宁公安机关坚持高站位推进,实行“一线索一专班”,定领导、定责任、定期限、包办结,将线索核查任务、核查责任落实到人,直至线索核查办结。他们建立线索受理、研判、移交、核查、反馈等工作规范,确保线索核查责任明晰、处置到位、源头可溯。对所有涉黑恶线索归口管理、登记造册,做到“一线索一档案”。对济宁市公安局接收的各类黑恶线索,由局扫黑办统一初审研判、筛查甄别。严格落实“三长”负责制,核查报告指派具有办案经验和文字功底的同志进行“双审核”,然后由“三长”逐级把关、签字确认。
 
  济宁公安机关综合运用领导领办、联合会商、提级核查等手段,推动线索核查工作高质高效开展。济宁市公安局党委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和联系单位,建立分片挂钩、包保督战制度,主动担责、靠前督战,深入县市区实地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该局适时组织相关业务警种研判会商,协同核查,严把工作进度。对涉嫌黑恶违法犯罪的,成立专案工作组,先后打掉10个涉黑犯罪组织。
 
  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济宁公安机关主动延伸治乱,累计发放公安提示函67件。同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工作要求,落实与纪委监委“双专班”同步上案制度,深挖“关系网”“保护伞”。(济宁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