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范建功)一旦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后悔也来不及了。近日,临沂一男子却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想好了“退路”。
6月4日,山东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五里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放在路边的电动自行车不见了。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通过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录像,确定了盗窃犯罪嫌疑人。
6月5日,当民警找到嫌疑人张某时,张某称因为当时电动自行车放的位置不合适,自己就先帮忙推走了。可是,当看见被推走的电动自行车时,张某的谎言便不攻自破,民警发现,张某不仅推走了电动车,而且将车锁和车牌都破坏了,在铁证面前,张某承认了自己的盗窃事实。
原来,张某从事保安工作,当天看见停放在门前的电动车,便想据为己有,并为自己想好了“退路”,想着如果有人来找,就及时归还,全当自己做了“好人好事”,最终在证据面前,张某还是伏法认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处理,民警将追回的车辆退还给受害群众,群众对五里堡派出所民警迅速破案,挽回损失表示感谢。(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