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振华)8月26日,山东省泰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远军,副主任辛海明、蒋永斌、李华民,秘书长葛宝文参加会议。副市长冯能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晋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锡友、市政协副主席董彦和列席会议。程远军和李华民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泰安市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泰安市2024年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泰安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全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情况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全市民政领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监委关于提请免去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议案的报告;会议还书面印发了有关报告。
经过分组审议,会议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25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民政领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批准泰安市2024年市级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对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期间,召开联组会议,对全市民政领域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室、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专委会委员、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山东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