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8月22日,山东省滨州市人大召开《滨州市冬枣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邀请滨州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唐海涛,滨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韩朝晖,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安鹏,共同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唐海涛介绍,今年是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十周年。十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纵深推进“八个四工作法”,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紧紧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跨越式发展。
以“全局性”保障赋能发展,法治护航“品质滨州”。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地方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民群众关切,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24件,其中,程序法1件,实体法23件。实体法中,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12件、生态文明建设方面6件、历史文化保护方面2件、基层治理方面3件;开展立法项目调研27项;对实施满三年的5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立法后评估,通过有效制度供给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以“首创性”立法填补空白,解决发展新课题。十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勇于探索全国全省立法新领域,聚焦发展所需、民心所向,制定了一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规。例如:制定全国首部《滨州市社会心理服务条例》,率先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法治轨道,为“小切口”立法解决基层治理问题探索路径。制定全国首部《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规定》,以立法固化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有力优化了营商环境。制定全国首部《滨州市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条例》,直击校园饮食健康管理难题,立法护航中小学生舌尖上的健康和安全。制定全省首部《滨州市渤海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首创分级分类保护机制,守护滨州宝贵的红色根脉。制定全省首部《滨州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总结提炼本地经验,首创“全民网格员”机制,打造了基层治理的滨州品牌。
以“系统性”创新健全机制,保障法规生命力。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全链条立法工作规范,从制度层面保障法规从立项、起草、审议到贯彻落实的全过程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着力构建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长效机制,在全省首创法规“四入”机制(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率先系统性破解地方性法规实施落地难题。全省首创“基地+专家”备案审查模式,整合资源提升审查质量效率,保障法制统一。成立全省首家高校与设区市人大共建的地方立法研究平台——山东航空学院地方立法研究院,为立法提供坚实智力支持。省内首创基层立法联系点动态调整机制,激发立法联系点工作活力,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编印全国设区市首本立法蓝皮书,梳理经验、提供借鉴,影响力辐射全国167个城市。
行使立法权十年,是滨州人大勇于创新、填补空白的十年,是机制先行、力促实施的十年,更是以良法善治服务保障“品质滨州”建设的十年。这十年的探索实践,为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法治动能,也为地方立法工作贡献了宝贵的“滨州智慧”和“滨州方案”。下一步,滨州人大将继续聚焦中心工作、回应人民期盼,不断书写地方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山东省滨州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