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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十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8月14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十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济南市旅游促进条例(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勤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汇报了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济南市旅游促进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以及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修改建议。法制委员会对法规案进行了逐条审议,提出了草案修改稿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
 
    王勤光指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对《济南市旅游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二次审议,对《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济南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修改草案)》进行初次审议。旅游促进条例是立法计划的确保项目,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市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城市更新条例是立法计划追加的新制定项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也将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了做好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和重点任务,为我市制定城市更新条例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专题询问工作要求,紧扣济南城市发展实际,做好城市更新立法工作。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是立法计划的修改项目,宗教事务涉及国家的重要政治制度,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立法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据国家、省法律法规,结合济南实际做好修改工作。
 
    王勤光要求,法制工作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对法规进行认真修改完善,按时提交高质量的法规审议文本。法制委员会要深入研读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从合法性、合理性、实效性角度出发,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凝聚立法共识,为提高法规审议质量贡献智慧力量。
 
    来源: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供稿